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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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那普公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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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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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地处元江县东南部那诺乡境內,位于北纬23°18′~23°55′,东经101°39′~101°22′,距离云南省省会昆明市219公里,距离玉溪市131公里,项目向东北与元红二级公路相接,可至元江县城、红河等地;向西南与元江那诺四级公路连接,可至羊街,元江县城。建设期限1年,投资总额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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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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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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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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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起点元红二级公路(普漂)K25+700米处、终点那诺乡敬老院元车线K63+500米处,全长32.130公里,途经那诺乡猪街村坝那、松树林、大麻、二掌、者党村孟脚上、下寨6个村民小组,那诺乡、羊街乡、红河县车古乡、大羊街乡、浪堤乡约9万人口受益,设计标准为四级,路基宽7米,路面宽6.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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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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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符合我县路网建设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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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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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沿线经过地区河流、水库较多,生活用水和工程用水可满足。项目区距离城区较近,电网覆盖面大,沿线工程用电可就近与电力部门协商供电。木材由当地的木材厂供应,平均距离30公里。水泥、钢材、炸药、沥青由昆明购买运距2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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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原料、辅料资源供应,及劳动力资源
可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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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水、电、路基础设施齐备,具有较好的建设条件。
原材料:建筑所需的砂石、水泥等材料在当地即可购买。
劳动力:劳动力资源丰富(来自本县山区农村和周边红河、石屏、墨江的劳动力较多,劳动力价格约为15000—2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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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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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勘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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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的初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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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建筑施工类建设项目,施工期间会对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景观环境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前必须制定与建设规模相对应的水土保持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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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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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概算:1亿元
资金筹措方式:项目资金除争取国家补助外,其余不足部份由地方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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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经济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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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降低汽车营运成本效益,旅客在途时间节约效益和减少交通事故效益。且为哈尼云海梯田旅游项目作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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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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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合资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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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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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元江县招商合作局
联 系 人:马女士 吴女士
联系电话:0877—6019108 0877—6517466 0877-6515399
传 真:0877—6019108
电子邮箱: yjxzshzj@126.com
联系单位:元江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余建强
联系电话:0877—6019001 0877—6011431
传 真:0877—6018119
电子邮箱:yjxjtj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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