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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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区棚户区改造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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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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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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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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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区大街街道上营社区、下营社区和大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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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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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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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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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国家倡导实施的棚户区改造政策,项目建设主要以小高层公寓为主,配备道路、绿地、生活设施等基础建设,强调以人为本的原则,实现商业贸易、房产开发、居民安置的三大功能,导入专业化的园林规划,窗口风格建筑设计,人性化的户型设计。对城区原人事局片区、上营片区、下营东街片区和老街片区进行改造。项目占地面积为812.17亩。容积率暂定为3.0,绿化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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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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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4〕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江川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江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江川区城总体规划修编(201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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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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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施工条件良好,具备很好的实施性。项目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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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原料、辅料资源供应及劳动力资源可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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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资源丰富,普通工人60—90元/工日,技术工人100—200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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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的初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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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水、噪声、生活垃圾,经过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能够达到国家和地方要求的环境标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对环境质量现状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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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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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总成本约63.4亿元。其中土地成本费用约1.6亿元,项目建安成本约50亿元,工程其他费约4亿元,基本预备费约5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同期银行利息)约2.8亿元。由投资方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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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经济效益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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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商业、饮食服务、卫生、文化、 社区、家政服务等社会服务行业网点,将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使居民的收入增加,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以提高。由于该项目属于国家政策扶持性项目,项目的收益是可以得到稳定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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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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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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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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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 菊
地址:江川区兴江路城投大楼6层
联系电话:0877-803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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