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四再”要求,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到依法招商、规范招商、依法准入、规范退出,创新招商方式,实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近日,市招商合作局牵头研究、起草了《玉溪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贯彻落实“四再”要求促进外来投资的意见》和《玉溪市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试行)》三个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同意,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实施。三个文件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改革,使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始终沿着平安健康的方向快速发展。
一、规范招商行为,依法依规招商,出台《玉溪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管理办法》。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系列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举措,依靠优惠政策、地价、税收等传统招商方式已不能为继,着力打造合法、依规、优良、高效的招商环境,才能使新常态下的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发力。为此,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暨市招商合作局审时度势、顺势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决策,进一步放宽外来投资领域,明确每年举办春天私企招商推介会和秋天国企招商推介会,形成玉溪市独特的招商品牌,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国家没有明令禁止或特许经营的领域,使外来投资企业平等享受市场准入待遇、公平获得生产要素。同时,对内加大改革力度,围绕企业诉求,牵头协调行政审批精简事项,提高行政效能,激发企业和社会活力参与招商,以改革创新的组合拳推动招商引资的良好发展。为了适应新常态,市招商合作局从项目开发、项目遴选、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确定标准、项目推介、项目考察、项目谈判、项目决策、项目签约、项目准入、项目建设、项目推进、项目退出等方面全局谋划,以法定优惠替代行政优惠,以地区特色产业优势、行政服务优势代替原有优惠政策,以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行政服务,努力打造滇中碧玉清溪最具吸引力的投资高地。
二、围绕“四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玉溪市贯彻落实“四再”要求促进外来投资的意见》。为进一步增强行政服务中依法办事的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引商亲商安商环境,一是坚定不移地实施政策一宽再宽。全面放开投资领域,放宽工商登记条件、改善项目落地条件、积极落实外来投资者市民待遇;二是坚定不移地实施利益一让再让。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项目用地优惠政策和人才和创新平台扶持;三是坚定不移地实施服务一改再改。积极简政放权、强化政务服务,积极开放市场、强化中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强化金融服务,不断完善措施。强化项目落地服务,坚持齐抓共管、强化社会服务;四是坚定不移地实施环境一造再造。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公开公平的法治环境、安全舒适的社会环境和包容开放的人文环境,为外来投资者营造安居乐业的如家环境。
三、创新招商方式,借力深化合作,出台《玉溪市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试行)》。为充分吸引和利用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招商,全面提高我市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成功率,市招商合作局高度重视“以商招商”工作。根据省招商委的相关规定,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主动作为,勇于探索,牵头研究起草了《玉溪市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试行)》,对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且资金系引入省外(国、境外)非财政性直接投资的项目进行奖励,这将大大激发社会各方面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为全市招商引资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李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