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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乡巡回法庭纪实
2022-09-19 15:37:26

本网讯   华宁县人民法院有一个特殊法庭--桔乡巡回法庭。每到夏秋之季柑桔上市的时候,这个流动法庭便经常出现在田间地头、交易市场、盘溪法庭等场所,就地处理柑桔买卖纠纷,解决群众难题。日前,该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为当地桔农挽回经济损失20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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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初,桔乡巡回法庭受理了桔商与桔农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盘溪法庭了解情况后,立刻启动桔乡巡回法庭预案,并于当天立案及时通知桔农于2022年9月7日进行调解。

原来,桔商事先经过中介与桔农约定以2.3元/公斤的价格收购柑桔60吨,桔商预付给桔农订金35000元后,因桔商在收果过程中挑选柑桔的问题,双方发生争执,桔商要求桔农按合同履行,桔农以桔商挑选柑桔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拒绝履行,后桔商拉走两车柑桔却只付了一车的钱,桔农要求桔商付清欠款19888元才同意继续采果。为此,桔商一纸诉状将桔农告上法庭,要求桔农退还订金35000元。为尽快化解双方的矛盾,盘溪法庭桔乡巡回法庭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办案人员一方面劝说桔农适当进行让步,一方面劝说桔商履行已采柑桔的付款义务,经过调解,桔农要求桔商赔偿2000元的损失,并支付柑桔款19988元和场地费400元后同意解除合同,而桔商则只同意支付1000元损失。在双方争执不下时,办案人员结合双方意见提出了调解意见:由桔商赔偿桔农1500元损失、场地费400元并支付所欠的柑桔款19888元后,由桔农将剩余订金13212元返还给桔商。双方经过思量后均表示同意该意见,最终,双方签字确认了上述调解协议,桔农当场将扣除损失费、场地费、柑桔款后的剩余订金13212元返还了桔商,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在立案后一天内就得到及时化解,桔商和桔农都对法庭工作人员竖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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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中柑桔交易集中的时间段,盘溪法庭将继续通过桔乡巡回法庭这种集中、高效、便民的办案方式,及时化解因柑桔交易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为优化辖区内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县法院 普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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