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23年11月下旬,华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方某贪污罪一案,玉溪各县(区)检察院干警,县纪委县监委、县属单位干部职工到庭旁听案件庭审。
庭审氛围庄严肃穆,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从事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骗取、侵吞国有财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就犯罪事实、证据采信、定罪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最后,被告人方某忏悔到,“我的行为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也给单位带来了麻烦,自己也失去了同事的信任,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我真诚悔罪。”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将庭审变成警示教育课堂,让被告人“现身说法”,充分发挥庭审在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作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最直观的方式警示公职人员“执法者必先守法,律人者必先律己”,真正起到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的良好教育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华宁法院将切实用好廉政教育“课堂”,通过公开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强化纪法意识、守好廉洁底线,营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县法院 杨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