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人间四月天”,春风吹绿通红甸。2025年4月7日,华宁县人民法院干警前往通红甸彝族苗族乡政府开展了一次以“‘法律+证据’如何推导出裁判结果”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宣讲面向通红甸乡各村组的村支书和村主任,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例,从证据的收集、举证责任的分配、证据的认证等方面逐一进行讲解,描述法官对案件裁判的思维过程。通过这次宣讲,指导帮助基层一线的调解员拓宽调解思路,在利用原有的人缘地缘优势的基础之上,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调处矛盾纠纷。
基层治理从来不是“独角戏”,而是“大合唱”。华宁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与基层村(社区)一线调处力量的沟通交流,全面焕发基层调解活力,最大限度地汇聚多元解纷资源,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走进田间地头,深入街头巷尾,使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诉。
供稿:华宁县人民法院 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