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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政法委“五有”标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20-03-17 16: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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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3月17日,华宁县委政法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安排部署2020年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乔有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向3名副书记派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李乔有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五有”标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有敬畏之心。要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党纪党规,带头学法守法尊法,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纪律规矩。二是有感恩之德。既要懂得感恩党和国家,感恩组织,又要感恩父母家庭,不断升华思想,知足惜福,树好家风,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三是有律己之严。要明白“严管就是厚爱,放任就是祸害”,做到“严”字当头,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下属,严格要求亲属子女,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堪为表率,不断带动建设模范机关。四是有奋斗之志。要以“功成不必在我,成功必定有我”的胸怀和决心,只争朝夕,时不我待,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完成全年政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五是有监督之责。党支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进一步克服老好人思想,履行监督之责,加大监督力度,认真落实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积极谈心谈话,咬耳扯袖,努力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积极向上向善向好的蔚然之风。

会议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 第一集 信仰之失》。(华宁政法委)

编辑:伍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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