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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担道义 赤诚谱华章——华宁县人民检察院陈芳同志先进事迹
2021-04-08 10:39:53

本网讯  陈芳,中共党员,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未成年刑事检察办案组员额检察官。2007年12月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曾获玉溪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玉溪市三八红旗手、华宁县巾帼建功标兵、玉溪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等荣誉。先后办理了玉溪市首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华宁县“杀破狼”、“天鹰帮”、“战狼忠义社”恶势力犯罪集团、华宁县盘溪镇马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玉溪市看守所民警贾某某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等一批在全县乃至全市有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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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挑重担,扫黑除恶,守一方平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陈芳以主办检察官身份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件81人,追捕2人,追诉5人,发出检察建议4份,所办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成为华宁县检察院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最多的检察官。为能快速高效审结案件,放弃晚上和周末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已成为她的工作常态。华宁县盘溪镇马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及25名被告人多起犯罪事实,涵盖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多个罪名,作案时间跨度长,证据量极大,工作任务艰巨,加之时间紧、任务重、办案人员少。面对如此繁杂的困难,她和专案组人员一起克服,连续多周加班加点,迅速梳理、摘录卷宗88册,理清存在问题,并及时与公安机关会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补充侦查提纲,引导补充侦查取证材料13册,仅用62天就完成了对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准确、高效地将危害一方百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人员送上了法庭,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从快从严打击攻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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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并举,保护未成年人,传递司法温度

自2018年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以来,陈芳带领未检组承办了一批在华宁县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如以禹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王某某等人组织、协助组织多名未成年人卖淫案等。工作中,她始终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都不失时机地进行教育、感化、挽救,严格依法办案。因为她深知,对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少一分斥责和冷漠,多一份教育和引导,可以在对其罚当其罪之余使其感受到社会的关注和司法的温度,让其重新回归社会大家庭;对待未成年被害人,更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心理疏导和宽慰,使其在身心俱伤后仍然相信有美好的未来。面对华宁县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的严峻形势,被动受案、办案并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以个案办理带动一系列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构建已经刻不容缓。她协助分管领导积极与十多个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搭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制定会签了《华宁县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保护机制》、《涉罪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帮教与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实施办法》等5项工作制度,将未成年人特殊程序真正落到实处。联合县妇联、县教体局走访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对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县民政局将未成年被害人纳入特困儿童救助范围,每月领取救助金;联合团县委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圆梦助学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综合救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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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细心,精细化审查,追求办案工作的极致

无论是扫黑除恶、贪污受贿的大案,还是“偷鸡摸狗”、危险驾驶的小案,陈芳都始终保持一份冷静和细心,努力做到细致周全。“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在她眼里,检察官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法律的权威。证据是刑事诉讼的灵魂。在审查证据时,善于攻克每个难点,坚守案件质量的生命线。发现疑点、排查疑点、求解真相,关键是细心。在办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零口供和百般狡辩,证人之间的矛盾证言,有时关乎案件是否构罪、此罪彼罪的定性等问题往往在于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甚至是细枝末节的证据,如果粗枝大叶,极有可能造成案件事实认定错误,甚至影响定罪量刑,因此,坚持每一本卷宗、每一份证据都要严格审查,不敢漏掉任何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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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练内功,唇枪舌剑,彰显法律威严

国家公诉人——多么神圣的称呼!陈芳一直告诫自己要在工作的点滴之间不断完善自己,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在方寸公诉台上,以实际行动诠释法律的真知、捍卫公平与正义。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尤其是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往往会翻供,甚至相互隐瞒、掩饰犯罪,这对公诉人驾驭庭审的能力是个重大考验。庭上十分钟,庭下十年功。面对错综复杂的重大案件、犯罪手段的不断翻新变化,只有秉持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通过不断地学习学习再学习,准备准备再准备,在庭前做足功夫,分析研判法庭辩论焦点,拟写详尽的答辩提纲,才能在公诉台上确保思路清晰、条理分明地沉稳应对避重就轻的被告人和庞大的辩护律师团队。要通过环环相扣的举证,掷地有声的答辩,甚至是有针对性地释法,方能充分揭露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让被告人心服口服、认罪伏法,方能配得上“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法庭支持公诉”的宣言。(华宁县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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