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拓宽人民群众和代表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经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建立包括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内的1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也是迄今为止玉溪市检察机关首次且唯一一次被玉溪市人大常委会确立为立法联系点。8月底,玉溪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为12个基层联系点授牌。
就如何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聂涛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基层立法联系点顺利开展工作;为助推法治玉溪建设,护航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切实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要求,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市人大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职责,以联系点作为平台和载体,强化沟通交流,提出意见建议,真实反映情况,有目的、有任务、有路径、有重点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联系点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配合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工作,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联络员机制,将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市人大常委会,促进立法和司法的有机融合,在保障人民利益、实现为民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上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立足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组织领导、专业基础、人才保障、工作特色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质效,进一步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载体和响亮品牌。
四是推动联系点工作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拓展检察职能,延伸检察触角,把参与立法、宣传普法、监督执法和促进守法结合起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通过立法联系为检察工作赋能增效。(华宁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