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在重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丰富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表达对退休干部的关心关怀,9月29日下午,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节”主题活动。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退休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华宁县委、城区区委纪念馆(普朝柱故居),聆听讲解员对华宁革命斗争历史“滇中烽火之华宁篇”以及普朝柱同志事迹“云南之子”的讲解,深入了解中共地下党华宁县委艰难曲折、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和普朝柱担任省长、省委书记期间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卓绝贡献,重温了先辈们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激情岁月。
参观结束后,院领导、院党支部委员和部分年轻干警与退休干部进行座谈,共同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华宁县人民检察院退休人员纪律告知书》等纪律规定,强调了党的二十大期间相关纪律要求,并通报了1至8月检察工作情况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座谈中,大家相互交流感情,共叙发展,退休干部分享了当年的检察工作事迹,工作心得,用简单的语言诠释对检察事业满满的热爱,为年轻干警的奋斗指明了方向。会上,张青松副检察长代表全院干警由衷感谢退休干部为检察事业发展作出的不懈努力,真挚祝福老同志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真诚希望老同志们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发挥自身优势,为检察事业进一步发展建言献策,共同推动华宁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县检察院 普梦/禄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