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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温情护成长 家教补位助回归
2026-03-27 11:19:32

近日,华宁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深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通过不公开听证、制发家庭教育令、联合专业力量开展精准帮教,成功挽救迷途少年,修复受损邻里关系,以司法温度融冰释嫌,照亮少年归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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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时好奇“翻窗”,少年行差踏错。

未成年人小A长期生活在乡村,适龄玩伴少、业余生活单调,同时,因父亲长期在外务工,监护角色严重缺位,导致小A心中情绪无处宣泄,法律意识也逐渐淡薄,在一时好奇与贪念驱使下,他在无钱购买香烟时,先后两次翻窗进入邻居家实施了盗窃,即将面临刑事追责。

二、深入调查寻症结,检察履职显温情。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秉持“孩子的问题要从源头找原因”的办案理念,承办检察官并未简单就案办案,而是委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了社会调查。在检察官全面了解了小A的成长经历与家庭环境后,发现小A的父亲虽有心管教,但方式简单粗暴,日常生活中疏于沟通,存在“一刀切”的问题,未能根据孩子身心特点进行有效引导,小A因此产生抵触心理,紧张的亲子关系成为了小A误入歧途的重要诱因。

三、检察听证聚共识,司法阳光展公信。

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依法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会上,检察官详细阐述案件事实及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重点说明小A的悔罪表现及家庭监管改善的可能性。听证员经评议一致认为,小A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具备认罪悔罪、赔偿谅解等情节,同意了检察官拟对小A做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结果。

四、制发家庭教育令,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案件办结并非终点,助力回归、修复家庭才是关键。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向小A的父亲制发《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改变粗暴教育方式。同时,检察机关积极链接社会资源,联合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量身定制家庭教育指导课程,重点围绕青春期心理特点、亲子沟通技巧及非暴力管教方式开展系统辅导,帮助家长更新教育理念,修复紧张的亲子关系,为小A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五、小案不“小办”,未检综合履职护未来。

本案的成功办理,是华宁县检察院深入践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办案原则的生动实践,将司法办案、教育挽救与家庭保护深度融合,通过不起诉给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机会,又结合《家庭教育令》从源头补齐监护短板,真正做到“办理一案、挽救一人、教育一家”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华宁县检察院将持续深耕未检职能,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以检察温度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基层社会治理防线。

来源:华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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