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宁一男子因经济纠纷处理不当,一气之下点燃对方一辆小轿车。华宁警方接警后果断处置,涉事男子被刑事拘留。
5月17日21时许,家住华宁的罗某报警称:其以前和段某某有过经济纠纷,现在段某某来砸车,还要烧房子,请求出警处理。民警赶到现场时,只见一辆小轿车燃起熊熊大火,小轿车紧靠着的就是一栋居民楼,上面有多条线缆和高压电线,情况十分危险。民警一边将嫌疑人段某某控制,一边疏散围观群众,并协助赶到的消防救援人员开展灭火工作。十多分钟后,小轿车的火被完全扑灭。经勘查,除小轿车被烧毁外,无人员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
后经民警调查得知,嫌疑人段某某与当事人罗某两人因合伙做生意发生经济纠纷。5月17日晚,段某某到罗某家索要一辆小货车钥匙未果,一气之下便用扳手将罗某停放在家门外的长安牌小轿车车窗玻璃砸坏,随后将汽车点燃。
目前,段某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华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通讯员 李剑芳 金雪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