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华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了一起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7时许,龙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从盘溪镇驶往湾得箐柑橘基地,三轮载货摩托车车厢无任何防护设施,狭隘的车厢内竟然密密麻麻坐了24人。当车辆行驶至小江桥路段时,被华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乘车人均为去柑橘基地采果的外来务工人员。民警当场对驾驶人和乘车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驾驶人龙某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将所载人员进行了转运,并接受了罚款200元的处罚,表示以后一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货运机动车载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人员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极易造成重大伤亡。广大驾乘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通讯员 普德辉 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