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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门”的警察
记华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李永林
2015-01-12 16:36:50

 

  李永林是华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民警。从事110接处警工作11年来,都是从事“不出门”的工作,但他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处理每一个报警、每一个求助电话的工作态度,赢得了报警人和同事的尊重与肯定。

  电话里的“警察”

  “您好,华宁110,有事请讲”、“别着急,我们马上派民警来帮助你”、“很抱歉,这个问题不属于我们的工作职责范围,但我们可以帮您联系相关部门”……这些话,李永林每天要重复百遍千遍,但他从来不感到厌烦,一直用“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的古训历练自己。110报警服务台是连接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是公安机关的窗口。李永林时刻警醒自己的言行,始终保持精神饱满、文明接警、热情服务、认真接听每一个报警求助电话,让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温暖。

  2014年4月24日,醉酒男子张某拨打110报警称:“我在宁阳路口被三轮摩托车撞伤,摩托车撞着我后已经跑了,你们给管?”报警人情绪十分激动,并且话语带“刺”。李永林对报警人说:“你的伤势如何,是否需要120,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联系。”一句话,让对方顿感亲切,积极配合民警开展工作,为民警查找逃逸摩托车提供了重要线索。

  合格的110民警

  110报警服务台对接报的警情,按照“属地管辖、就近出警、联合处警”的要求,灵活机动实施就近和跨区域指挥调度,切实提高现场捕获率。李永林在工作中对全县地形、地名、村名熟记于心,熟记市局指挥部门、巡逻大队、各派出所及周边县区警情电话,细心研读《接处警工作规范》、《公安指挥中心110工作手册》、《公安指挥中心110工作200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接处警调度水平和指挥艺术,在接处警中提高工作效率,争分夺秒,抢抓战机,为基层民警现场处置提供宝贵的时间和信息。

  2009年12月31日中午,群众拨打110报称:“弥勒县五山乡鱼他得村民房着火,请出警救火。”李永林接警后并没有直接告诉报警人此警情不属于华宁县公安局管辖,而是请示领导后,与邻县弥勒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通报警情,并及时指令盘溪派出所出动消防车救火,弥勒县消防人员赶到时火势已被控制,由于灭火救援及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抢救财产3万余元,受灾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

  2013年12月12日9时45分,青龙镇北街10组小组长姚运洪报称:青龙镇北街10组138号段士武家的一间土木结构房子着火,请求扑救。李永林通过接警快速判明了火情,向带班领导报告后,立即启动重大警情预案,第一时间指令青龙派出所先期出警扑救,接着两分钟内完成了对消防大队的指令,在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大火被及时扑灭。

  11年来,李永林共受理各类报警电话50000余个,其中有效报警求助5125起,及时有效指令相关警种、联动单位处置,无效报警、骚扰电话4500余个,提供破案线索56条,提供群众咨询1586次,完成每月、每季度接处警情况分析176期,制作警情类报表132份,编写110信息166期,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编辑:李海燕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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