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新平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并当场督促履行一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17年8月2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被告将自家的房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原告装修。协议约定了装修单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17年9月19日开始装修,完工后,被告支付了23500元装修款,余款21300元一直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向原告支付1万元和出具一份结算单,剩余款项共计17636元至今仍未支付。3月30日,原告张某某诉至新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支付装修款17636元。
作为新平法院特邀调解员的何顺安和倪澄在了解案情后,通知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二位调解员充分利用自身经验,结合原被告双方特点作出分析,采取“背对背”的交谈方式,寓情于理,分别向当事双方讲清利弊。通过阐述事件利弊,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支付原告装饰装修款共计8000元,并当场一次性支付。
通过当事人自愿选择、法院推荐等方式让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渠道,使案件纠纷得以更加方便快捷地化解。同时,让第三方力量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工作,一方面削弱了当事人对簿公堂、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另一方面也给当事人在情感关系处理上留下了更多的空间与余地。
今后,新平法院将积极完善多元解纷相关机制,为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新平法院 冯春生 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