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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法院采用彝汉双语庭审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2020-11-30 09:41:25


11月26日,新平法院采用彝汉双语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新平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罗某某、马某某、方某某等22名被告人涉嫌犯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

22名被告人均系偏远山区的彝族村民,绝大部分被告人不通晓汉语,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新平法院决定采用彝汉双语方式进行庭审,同时为了让其他诉讼参与人能听懂彝语,保障庭审程序的顺利进行,还邀请了县民宗局的同志进行彝汉翻译。

庭审持续了近六个小时,承办法官用彝汉双语进行庭审,被告人用彝语进行诉讼,翻译人员逐字逐句的将被告人的陈述意见再次翻译出来,方便其他诉讼当事人理解以及供法庭记录在卷,而后又将其他当事人的意见逐字逐句的翻译给被告人,庭审节奏平缓有度,顺利完成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的全过程。本案的庭审保证了22名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获得了旁听人员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新平法院针对汉语表达存在障碍的少数民族当事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双语审判、执行工作,积极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诉讼权利,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树立起法治意识,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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