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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人民法院:用心用情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01-03 09: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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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024年以来,新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平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从四个关键点发力推动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了法治力量。截至2024年11月底,新平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15件,审结1713件,其中调解结案1022件,调解率达59.66%,不仅在全市基层法院中位居首位,在全省法院中也名列前茅。

坚持司法为民,深入洞悉案情。新平法院始终坚信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全力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认真倾听诉求、查勘现场,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案件受到重视,从而建立起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为案件调解成功筑牢坚实基础。

营造调解氛围,实现法理情融合。当案件进入法院,法官会依据不同案情,精准把握当事人的情绪,引导其在相对冷静的状态下清晰表达自身诉求。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法官给予当事人充分表达的机会,并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诉求及理由,从有利于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适时调控调解氛围,最终推动调解协议达成。

抓住调解时机,注重调解方法。法官通过阅卷审查、证据分析以及听取当事人陈述,厘清案件基本事实,理顺法律关系,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出事实全貌。对于当事人持有单一有利证据而对胜诉盲目乐观、拒绝调解的情况,适时向其提示相反证据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问,帮助当事人形成合理的诉讼结果预期。同时,始终坚持调解自愿原则,根据案情归纳争议焦点,找准问题关键,让当事人清晰了解对方的关注点。在抓住案件调解重点后,迅速梳理调解策略,明确案件的法律适用,做到公正不偏,促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强化调解谅解,推动案结事了。在实际工作中,因经济困难难以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时有出现。此时,法官会采取情理交融、张弛有度的调解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互相谅解,最终实现权利人的权益,推动形成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局面。

编辑:王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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