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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执行齐亮剑 破解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
2021-05-20 18:28:11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新平法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运用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破解执行难问题,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5月14日,新平法院执行局协同漠沙法庭审执10余起涉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其中部分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就得以履行完毕。



被告卢某、沈某某、冯某某雇佣原告赵某某、蔡某某、丁某某等10余人提供劳务,工期结束后,一直未向原告等人支付劳动报酬,多次讨薪无果后,原告等人诉至新平法院漠沙法庭。漠沙法庭在立案阶段通过诉讼指导、法律释明、风险告知等方式向原告等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采取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保全现金人民币8000元,先予执行劳务费19662元。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被告卢某、沈某某、冯某某主动提出愿意支付劳务费,并达成调解协议,当庭向原告履行了部分劳动报酬。法律文书生效后,因被告卢某、冯某某下落不明,尚有部分劳务费未支付,申请执行人赵某某、蔡某某、丁某某等7人向新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3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新平法院执行局干警与漠沙法庭干警协同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多种方式,历时7天为申请执行人赵某某、蔡某某、丁某某等10余人追回了“血汗钱”。

“感谢法院,没想到我们的案件起诉到法院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拿到了我们的血汗钱,真的太感谢法官了,你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农民工赵某某对法院办案人员高效办案赞不绝口。

新平法院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依法给予严厉制裁,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漠沙法庭庭长潘千荣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人民法庭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漠沙法庭将坚持“一站式”服务,通过“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等便捷方式,畅通农民工权益保护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杞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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