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平县公安局扬武派出所联合专职消防队及时扑灭一起民宅火灾。
2月1日10时12分,新平县公安局扬武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刘某某报称:北门街一民宅起火,火势较大,极有可能危及其他民宅,请派出所前往处置。接报后,扬武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联合专职消防队队员前往起火点奋力扑救。10时51分,大火被扑灭。据了解,起火的民宅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系一间一层土木结构石棉瓦房,因火势蔓延,导致隔壁24号部分民宅房间被烧坏,经济损失1万余元,无人员伤亡。
经初步核查,火灾系居民用火不慎所引发。(吴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