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新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毒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何某华、何某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2月中旬,新平警方在工作中获悉,红河石屏籍何某华、何某二将毒品小麻贩卖给新平籍王某武、孙某洪吸食,并从中获利。获取线索后,新平警方迅速立案侦查,并成功将两人抓获。
经过进一步查证,2022年2月至3月,何某华、何某二两人在购买毒品小麻后,在石屏县两次将60颗净重5.2g毒品小麻卖给王某武、孙某洪,供王某武、孙某洪吸食,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并且两名犯罪嫌疑人也参与吸食。
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6月26日,新平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何某华、何某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