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难点在矛盾化解,亮点也在矛盾化解。古城街道辖区内民兴广场小区历时数月的物业纠纷,在县、街道、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的紧密联动下,成功画上圆满句号。
特殊小区陷入“治理僵局”
民兴广场小区情况特殊,其土地及房屋所有权归属桂山街道,行政管辖、社会治安等职责又由古城街道负责。同时,小区全体住户均为承租人,按照现行法规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当物业服务质量、物业费调价、停车收费标准等争议出现时,120户住户找不到合法的对等组织与物业公司对话,导致矛盾越积越深,甚至出现车辆堵门、堵路等过激行为。常规调解因缺乏协商主体,只能缓解一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治理陷入僵局。
创新引领:成立“住户委员会”,破解主体缺失难题
在县委政法委牵头和指导下,街道、社区在不改变房屋租赁性质、不突破现行法律的前提下,挨家挨户上门征求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住户委员会”,并通过书面形式获得全体住户明确授权,赋予其依法代表住户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合法性基础。
多部门联合研判
县综治中心统筹指挥,街道综治中心承上启下,社区综治中心深入落实,迅速激活三级联动机制,重点攻坚。一是搭建沟通平台。街道综治中心邀请检察院干警、社区法律顾问为住户委员会开展培训,讲解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确保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同时约谈物业公司,明确住户委员会的合法性,要求其尊重并参与平等对话。二是做实“背对背”沟通。在县综治中心统筹下,由检察院干警带队,街道、社区综治中心人员组成工作组,累计开展30余次“背对背”沟通,分别听取住户和物业的真实诉求与困难,缓解对立情绪,重建信任基础。三是适时推动协商共识。在摸清底数、缓和情绪基础上,街道综治中心组织“面对面”协商,梳理双方意见,聚焦核心问题逐条讨论。对分歧较大的条款,再次启动“背对背”沟通,寻找平衡点。县综治中心协调检察、住建等部门提供政策解读和法律指导,确保协商合法合规。
实现“双赢”:正式签署合同,圆满化解纠纷
经过四个多月努力,住户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就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价格、停车收费等核心问题达成一致。2025年12月12日,双方在县综治中心会议室正式签署新物业合同,新的合同既保障了住户的合法权益,也为物业公司提供了稳定的经营预期,自此,小区治理走上了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实践启示:法治引领与群众路线深度融合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与法治思维相结合。县委政法委创新提出成立住户委员会,并严把“依法授权”关,确保创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三级联动是化解矛盾的支撑。县、街道、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特别是“背对背”沟通,虽费时费力,但效果最好、成本最低。三是做实群众工作是化解矛盾的基础。始终尊重住户主体地位,支持住户委员会发挥作用,广泛听取民意,汇聚民智,最终实现“过程群众参与、结果群众满意”。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