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耘审判一线20余年,她既审理过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也处理过家长里短的各类矛盾纠纷;她既是“坐堂问案”的裁判者,也是田间地头以案释法的法律宣传员。多年来,李玉梅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公心”审理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名当事人,努力用实干奉献扛起责任担当,践行公平正义。
善用沟通调解把群众当亲人
作为法庭庭长,李玉梅深知婚姻家庭、合同、侵权等纠纷案件,件件都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李玉梅充分发挥女法官的情感优势和亲和力,在家长里短中不断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摸索和形成了适合女干警的调解方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判决虽然能给离婚纠纷画上句号,但亲情也将随之终止。”这是李玉梅在办理离婚案件中常说的一句话。李玉梅重调查、巧调解、善沟通,坚持“微笑打破坚冰,真诚化解矛盾”的原则,巧用“诚、法、理、情、利”五字调解法,解开众多家庭中“剪不断,理还乱”的千千心结,让分崩离析的家庭最终走向握手言和,让无助的孩子重新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她和当事人交流的时候,经常使用一些通俗的语言来拉近彼此的关系,比如‘老大姐,听小妹一句劝’等,这样能够照顾当事人的情绪,让当事人打开心结,我觉得这方面是非常优秀的。”漠沙人民法庭书记员何建飞说。
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案结事了的衡量标准,是李玉梅始终坚持的原则。2021年至今,李玉梅共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79件,调撤177件,判决2件,全部均服判息诉。由于她善于采用法理、情理、理解和尊重的调解方式,老百姓也愿意通过她来搭台进行调解,她也因此有了“阿囡、大姐、阿妹”的称呼。
“当我听到这些称呼的时候,我是非常高兴的,有一种成功的喜悦感,因为老百姓不再觉得我是高高在上的法官,而是把我当成朋友、亲人一样来对待,在跟他们交流的过程中,我就更容易打开他们的心结。”李玉梅说。
抓源头治理践行“枫桥经验”
李玉梅深知践行“枫桥经验”关键在于源头治理,抓前端,治未病;抓末端,治已病。为此,她在审判工作中做到诉前与诉中并重、审理与执行并重、质量与效率并重,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作为法官,你不能一直等在法庭里面或者坐在法庭上等案子来找你,而要主动出去,去基层、派出所、综治中心问,哪些纠纷需要法院协助。”李玉梅说,“通过这样群策群力联动解决的方式来化解纠纷,成效是非常明显的,我们也是这样践行的。”
2023年6月初,在建兴乡经营农资店的外省人陈某到漠沙人民法庭递交诉状,称其被当地农户拖欠农药化肥款2年多,催要多次未果。李玉梅立即对案件进行深入了解,一批因人参果种植引发的农药化肥买卖合同纠纷逐渐呈现出来,50多户种植户均存在不同程度拖欠陈某农药化肥款的情况,涉案金额高达40余万元。考虑到这批案件事关当地产业发展,处理不当将影响乡村振兴成效,她第一时间与建兴乡综治中心取得联系,共同协商决定采用“‘码’上解纷+诉调对接”的方式高效解决纠纷,减轻当事双方诉累。
同时,漠沙人民法庭及综治中心联动发力,先行对6件“骨头案”作出示范调解,制定了该批案统一处置方案,之后又把剩余未处理的批案委派给建兴乡综治中心组织调解,并由综治中心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到漠沙人民法庭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经两部门合力处置,该系列案在15天内就化解27件纠纷,且经化解处理的案件涉案款项全部履行到位,既减少了诉源,又减少了执源。
在她的带领下,漠沙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始终与基层治理单位合力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路径。2021年至今,漠沙人民法庭受理案件数连续3年呈下降趋势,先后获得“玉溪市特色人民法庭”“玉溪市枫桥式人民法庭”“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
用群众“听得懂”的方式
做好普法宣传员
“要让群众知法、懂法、尊法、守法,就要做好法治宣传引导,而人民法庭是法官最接地气的‘触手’,是普法的第一线。”李玉梅介绍,结合平时审理的案件,深入乡村、学校、社区、企业开展以案释法,运用“巡回法庭”“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制小剧场”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给人民群众讲政策、说法律,让一条条晦涩的法律条文演变成一个个群众看得懂的法制小故事,把法制温度传递到百姓心田。
“李法官相当负责,每次有什么法律问题咨询她,她都会耐心解答,给我们讲一些法律知识,我也能听得懂,非常感谢她。”陈美玉说。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手持天平,心怀苍生。”李玉梅说,基层法官就要与群众紧紧抱在一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未来,她会不忘初心,始终坚持以女性特有的细心、真情、关爱去诠释法律,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对党和国家作出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