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民调解工作剧本
沈家顺
时间:现代
地点:某乡镇。
剧中人:司法所长王平,调委会成员张羽、赵刚,村调解主任毕成,村民普会、李花。
幕启:(司法所长在办公室同调委会成员通话)
王平:喂!张羽吗?我司法所王平,有事请你来我办公室一下。好,再见。喂!小赵吗?你好,有事请到司法所。哎,好,再见。(坐下办公)
张赵:(进司法所):所长好,哪样事那么急?
王平:来了,请坐。(倒水)我接到东山坡村调委会报告,他们那里发生了一件纠纷,村组调解人员多次调解,但因缺乏充分证据而调解无效,这样下去矛盾是要激化的,请求乡调委会协助调处,今天早上当事人普会也来找我反映。我想我们去调查一下,看如何解决。
张赵:(齐声说)好!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一起去吧。
王平:那二位处理下手上的事,咱们就出发!
张赵:好。(下)
王平:收下洗脸用具。(下)
毕成:今天乡司法所来协助调处普会与李花丢豆纠纷,我已通过当事人随叫随到。
(王张赵上)王:老毕,你好!
毕成:哦,你好!你们来到了?请坐,(倒水)。
王平:情况咋样?
毕成:我已通过当事人,随叫随到。
王平:这两位不用介绍了吧,小张,小赵,林业站,水管站的。都是乡调委会成员。
毕成:你们好!
张赵:你好。
王平:现在你把纠纷经过介绍一下吧,小赵记录。
毕: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普会家在村后山上种了一块黄豆,今年雨水好,豆长势也不错,就在黄豆成熟时,一天普会去看豆,发现自家黄豆被拔大约650余株。
张:为什么会知道是650余株呢?
毕:他们按窝数算,我们已到现场看过。在回村路过李家,发现李家门前堆着豆秆,怀疑李花偷豆,故发生了口角纠纷。
王:李家种不种豆?
毕:种,李家种在村前沟边。纠纷发生后,我们进行了多次调解,因没有充分证据,使纠纷调处劝说无效。在调解过程中,村、组干部曾用数豆秆的方法来判别豆是否是普家的。
王:慢,数豆秆,也是个办法呀。
毕:但结果普家丢失的豆与李家豆秆数量相差59株,无法确定普家丢豆是否与李家有关,现双方一见就吵,矛盾随时有可能激化。
张:现那些豆秆在不在?
毕:我们已数好株数,当众纸箱封存,妥善放在李家。
王:封存的纸箱,上封条没有?
毕:上了,不会有误。
王:好,现在你把豆秆箱拿来,把当事人叫来谈谈。
毕:好!(下)
王:同志们根据目前的情况看,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想豆就是李家偷,因为李家也种豆,先看看双方态度再说。
张赵:嗯!
(毕普李上)普:不要脸,这些年头还当小偷。
李:你才是小偷。
王:有话好好说,先进来!
(三人进办公室)
王:别吵,我们是来帮你们解决问题,不是来听你们吵架,谁先说?
普:所长,我的豆就是他偷的。
李:你拿出证据来,光你家有豆,我家没有格?
普:就是你偷,就是你偷。
李:拿证据来,拿证据来。
王:好了,好了,(示意张赵分别做工作)。
王毕:(当众打开豆秆箱,王反复查看,深思)
王:老毕,你分别到普李俩家豆地各拔一株豆来。
毕:是(下)。
王:(沉思,查看豆秆)。
毕:(手拿两株豆上)所长,这株是普家的,这株是李家的。
王:好,分豆秆。
毕:是(分出红白豆秆一数)所长,红的650株,白的59株。
李:所长,莫数了,我承认我拔了普家的豆,我愿赔,妹子我对不起你,哎哟,真丢人哟(坐地大哭)。
普:赔不赔都不要紧,我主要是要讨个说法,你早给我说清楚,就不会有这些事了嘛。(二人拥抱大哭)。(李拿出50元钱给普),这表示我的赔礼道歉。
王:好了,也算李花明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请看普家豆地是红土,李家豆地是白砂,这就叫豆秆说话。这是一起人民调解参与轻微治安案件调解的典型案例,不仅减轻了基层派出所的负担,而且有利于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
编辑:杨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