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全力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突出思想引领。省委、省政府带头示范,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举办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基层综合执法骨干示范培训班等1.22万期、培训151.2万人次。开展“思想领航五周年 法治云南谱新篇”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媒体平台发布相关稿件1.6万余篇,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二是扛牢主体责任。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委书记王宁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等,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部署、推动法治建设重大举措落地,不断加强省委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省长王予波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府院联动推进会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三是完善推进机制。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印发《云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5年版)》,连续3年组织州(市)党委书记、省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省市县乡四级3.3万名领导干部严格落实述法要求。完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系统评估,新平县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2025年全省法治建设群众综合满意率97.79%,创历史最好水平。
(二)着力增强营商环境吸引力,以法治引领护航高质量发展。一是打造支持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环境。完善支持产业强省建设及“三大经济”发展等方面法规规章,出台实施《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云南省口岸服务条例》等,推进《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工作,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的法规规章集中清理。制定《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2.0版)》,发布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三张清单,定期举办政企沟通圆桌会议,优化厅局长服务企业“坐诊”、“巡诊”、“上门问诊”机制,创新开展“政企相约·周周见”活动,开展“六上”企业大走访,解决问题诉求超4000项。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破除共享单车、LNG加气站等领域准入壁垒,“云南方案”成为全国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基础性方案。二是优化便民利民的政务服务环境。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有序推进非行政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编制工作,完成1427个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推动各级政府履职精度提升、治理重心下沉。深入开展政务服务走流程工作,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实施,四批重点事项办理环节、办事材料、办理时限、跑动次数分别平均压减87.53%、83.73%、83.73%、91.27%,24个重点事项实现“零跑动”,累计办理重点事项1441万余件。对超期未履行涉企复议决定全面建档立账并跟踪回访,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为经营主体挽回损失1.31亿元。三是构建守信践诺的社会信用环境。加快政府违约失信记录信用修复,将政府严重失信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推动政府带头守信。持续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修复各类信用信息23.7万件,惠及上万家企业。“融信服”平台授信超5700亿元、服务客户超122万次,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题。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完成年度清偿任务111.2%,清偿进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居全国第5位。四是营造高水平开放的涉外法治环境。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推动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的决定,配合国家签署中老铁路“一地两检”政府间协议,创新探索制度型开放。昆明法务区揭牌运行,昆明仲裁委国际仲裁院、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等机构完成入驻,商事调解、法律查明、尽职调查等功能落地运行。完善涉外商事仲裁规则,建立“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机制,涉外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人才库不断扩容,持续更新南亚东南亚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省内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19个分支机构,法治护航企业和公民“走出去”能力有效提升。
(三)持续夯实良法善治基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提高立法工作质效。推进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法律援助条例、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等立法工作。加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保障力度,建立立法政校协同机制,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13件,制定修改废止省政府规章31件。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覆盖。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协议、重大行政行为、重要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全年组织法律顾问为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等出具法律意见379件,参与专题会议、工作会谈以及现场审查论证58件次、135人次。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时将省政府制发公布的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对报送省政府备案的13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备案审查率100%。组织全省政府系统常态化做好1.2万余件入库文件日常管理工作,实现文件全周期动态管理。四是严格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055件、省政协委员提案738件。开展会计评估、政府采购等领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41个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的县(市、区)开展专项核查,整治以罚代管、顶格罚款、同案不同罚等突出问题。深度贯通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协同机制,建立统计违法责任人信息库。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5万余条,“网络问政”平台受理网民留言3.3万余条,政策文件库汇集省、市两级政策文件8410件。全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累计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469万件,转办工单按时办结率99.34%。
(四)聚焦行政执法提质增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协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纠治“两违四乱”工作为抓手,出台《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加强纪检监察、政府督查、司法行政、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跨部门协作联动,建立汇集问题线索、监督配合衔接、风腐同查同治等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挽回损失1.9亿余元。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9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打响涉旅购物场所及“黑导游”等问题综合整治“突击战”,擦亮“旅居云南”品牌,全省旅居人数达551.24万、同比增长41.4%。在食品、药品、医保、林草、矿产资源、耕地保护等领域,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执法司法合力。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出台《云南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启用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评查行政执法案卷37.5万卷,公布优秀及不合格案例,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汇聚执法数据1700万余条,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印发《云南省宗教事务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方案》并开展专项监督,着力加强涉宗教领域行政执法。
(五)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力筑牢维护边疆稳固防线。一是有效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实施普法强基补短板、命案防控、“利剑护蕾·清源”等专项行动。深化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保持“双下降”。森林火灾起数首次降至个位数,有效应对24轮强降雨,圆满完成缅甸7.9级地震国际救援任务。全面完成保交楼任务。分类施策压降存量隐性债务规模,高风险金融机构全部达到出列标准。二是巩固社会治理基层基础。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帮教衔接、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省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31.84万余件,成功率96.1%,全省信访集体访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下降9.89%、16.59%,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99.7%,一次性化解率95.1%。全省每个村(社区)平均培养8名“法律明白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7万户,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923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39万余件,挽回经济损失1.29亿元。三是提高行政复议水平。健全完善案件受理审查、档案管理、质量评查等机制,昆明市与迪庆州、保山市与怒江州创新行政复议跨域协作帮扶模式。省政府、省法院联合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动等机制,省级九部门联合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性化解“3+N”工作机制,省法院、省司法厅连续2年联合发布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全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6803件、同比增长30.87%,93.49%的案件经复议后未进入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纠错率降至13.56%,行政机关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降至16.92%,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重点工作
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立法供给与“三个定位”建设、“三大经济”发展需求还有差距,新兴领域立法还需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够规范、基层执法能力较弱,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有待提高;法治人才尤其是涉外法治人才短缺等。下一步,云南省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紧盯《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目标任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政府系统办事效率、服务效果、治理效能,以经得起人民、历史、实践检验的法治政府建设实绩,为“十五五”开局起步夯基垒台。
(一)推动科学精准立法。加强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增强立法供给精准性、实用性、有效性。强化立项论证评估,完善政府立法审查机制。常态化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及时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规规章及政策措施。深化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拓宽立法参与渠道。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制定省域范围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标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从严开展新建政府投资项目提级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深入纠治“两违四乱”问题。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重点领域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促改执法规范化专项行动。强化府院、府检联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等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渠道。
(四)加强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实施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版,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健全营商环境和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用好用活省融资供需对接协调机制、“融信服”平台等,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积极推动昆明南亚东南亚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推动中老铁路旅客运输“一地两检”安排落地实施,培养一批服务企业、口岸、园区的涉外法治人才。
(五)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做好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加大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打击力度。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调解、裁决、诉讼和信访工作衔接。
文章转自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