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新平县公安局连续查获3起非法运输卷烟和烟叶案,查获卷烟5000条、烟叶24560公斤,涉案价值109.5万元。 4月28日18时50分,根据群众举报,新平县公安局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在昆明市嵩明县军马场收费站依法对一辆河南牌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无证运输的红河烟2500条、红山茶烟2500条,涉案价值27.5万元。经查,该批卷烟外观粗糙、色泽暗淡,与真品卷烟有明显区别,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合法有效证明,初步判定为假冒伪劣卷烟。 4月29日1时23分,民警和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板桥收费站依法对一辆贵州牌重型货车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犯罪嫌疑人庞某涉嫌无证运输的烟叶7640公斤,涉案价值25万余元。经查,该批烟叶在曲靖市师宗县装运,准备运往广西百色。 4月29日3时16分,民警在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对一辆河南牌重型货车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犯罪嫌疑人梁某涉嫌无证运输的烟叶16920公斤,涉案价值约57万元。 目前,三个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猛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