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爽)为推动红塔区城市更新改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预防和杜绝建设中出现违纪违规甚至违法问题的发生,红塔区纪委区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聚焦老旧小区改造、主干道打通、市政道路改扩建及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配套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深入一线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竣工。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启动后,红塔区监委向改造项目派出监察专员,成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面监督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制度执行、依纪依法履职、资金管理使用及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向功能区延伸,并对项目各个环节跟进监督。 区纪委区监委始终将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落实情况作为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压实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围绕影响项目进度的可行性研究、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关键环节,与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周一会商”制度,联合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疑难杂症”进行综合研判,列出问题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落实主体,形成多部门同步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避免项目交叉审批中存在的“拖、推、等、滑”行为,影响项目进度。 为确保在城市更新改造中把好廉洁关,彰正气、祛邪气,有力凝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区纪委区监委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监督中来,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如实信访举报,要求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不得以恶意举报阻挠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 对如实检举、控告或反映情况的予以支持、保护,对举报核查属实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同时,对诬告陷害者,一经查实将按人员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