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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18   A03版:三版 往期回顾 搜索 返回列表
培育农村市场主体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作者: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909
□  季永鹏

    新平县老厂乡罗柴冲村成立村办集体企业,将当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既带动了群众增收又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详见本报近期相关报道)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夯实党在基层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提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乡村要振兴,产业是关键。产业兴旺不仅关乎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也关乎农村群众的“钱袋子”。农业产业要发展必须依靠强大的市场主体和强有力的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主体,构建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运作,不仅有利于加快构建具有地域特色和乡村价值的产业体系,还有利于带动农户持续增收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培育农村市场主体要找准方向。正如新平县老厂乡罗柴冲村那样,在培育农村市场主体的过程中,村党组织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一村一品”制定产业发展计划,找准产业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培育市场主体。罗柴冲村结合自身竹笋资源丰富的优势,成立了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实现了资源转化,继而通过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推动村集体把市场经营理念树立起来、组织培育起来、机制建立起来、业态探索出来、典型示范起来,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多渠道、多方式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企业化运营。
    农村市场主体的培育离不开政策的支持。要从支持村集体盘活闲置资产、加大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税费减免优惠支持、金融借贷支持等给予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项目资金,整合各类产业扶持资金、财政奖补资金,支持村集体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新型乡村服务业,推动集体经济与产业发展双向互促。此外,还有必要强化政务服务,设立“村集体公司”登记注册绿色通道,优化注册登记相关程序,指导帮助村(社区)解决注册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有力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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