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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29   A03版:三版 往期回顾 搜索 返回列表
玉溪职工医保惠企缓缴
缓缴期限为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作者: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405
    本报讯(记者  李梅)来自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的消息,为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玉溪正常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中小微企业等群体可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限为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了解,缓缴对象为正常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也参照执行。这一政策“免申即享”,缓缴期间的缓缴参保单位仅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这一政策将持续至今年12月。 
    缓缴期内,企业需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账户基金正常划拨。无论在职职工还是退休人员,其医保基本待遇享受不受影响。参保职工出现离职、申请办理退休及关系转移等情形的,单位应为其补齐缓缴部分。
    此外,符合条件未纳入缓缴名单的参保单位,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缓缴;缓缴期满后,医保经办机构将一并核定缓缴参保单位应补缴数据推送税务部门,并提醒参保单位及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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