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姜秀萍)“通海县杨广镇杨广社区15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时任党支部书记、组长李某某的组织下,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将本组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给本组村民建盖住房……李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日前,通海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6起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通海县纪委县监委找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结合点、发力点,强化政治监督、细化日常监督、做实专项监督,确保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县纪委县监委积极加强与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开展自纠自查,找短板、查漏洞,建立问题清单。在此基础上,整合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室和乡(镇)纪委与街道纪工委力量,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样走访。 通过走访调研、督导检查、约谈提醒、问题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各级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以监督促监管、以整改促规范,保障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同时,充分运用市、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年度绩效评价成果,及时督促整改和查处有关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以提醒谈话、约谈、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对涉嫌履职不到位、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严查快处,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有力震慑。 据悉,截至目前,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一般性问题5个,受理问题线索9件,立案6件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批评教育11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起。 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紧盯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以强有力监督,持续推动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保障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