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李霜蔓 杨满堂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也是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力量。元江县因远镇司法所所长李阿福任职虽然仅一年多,但已成功调处100多起各类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2%。 笔者见到李阿福时,他正在车垤村委会的村民家中进行回访。之前,村里的李某与马某因道路维修费支付发生了矛盾纠纷。李阿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事情原委,并迅速制定调解方案。多次沟通协商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有效避免了一起群体性纠纷的发生。 基层司法行政人是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的“门诊员”,也是法治宣传的“宣讲员”,更是公共法律服务的“推动者”。别看李阿福从事司法工作的时间不长,但他的调解水平在当地却小有名气。车垤村委会落戈小组村民马某某说:“对于李阿福调解的结果,我们很满意。”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繁重琐碎,为让司法所成为当地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李阿福在加强自我学习的同时,充分整合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依法治理等工作,经常带领同事进学校、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用满腔热情感化人,用事实和法律说服人。 办实事、解难题、鼓干劲,打通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正是秉持着这种为民初心,一年多来,李阿福依法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25起,成功调解124起,调解成功率达99.2%。为民解忧,定纷止争,让李阿福找到了自己工作的价值和意义,累并快乐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