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施宇
2021年,玉溪市“十四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印发,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我市推行哪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如何助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委编办政策法规科科长张新荣就相关问题作出解读。 “为强化意见重点任务落实制度保障,市委编办配套制定玉溪市《关于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确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机构编制制度建设的53项重点任务,涵盖机构管理、权限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张新荣介绍,在党管机构编制工作方面,制定出台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工作规则、机构编制请示批复、年度报告等制度,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安排更加全面。 在机构职能编制管理方面,配合制定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配套制定日常管理措施,议事协调机构设立、调整、撤销全链条管理的制度更加协同;率先在全省探索市级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和市级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管理制度,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管理更加精细;制定出台市级行政编制、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机关工勤编制、编内编外统筹管理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等制度,科学“统”、循环“用”、动态“调”、创新“管”,有效保障改革发展更加充分。 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面,制定出台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编办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监督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机构编制监督合力更加凝聚。 张新荣表示,市委编办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作为践行“玉溪之变”的重要抓手,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助力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