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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1   A03版:三版 往期回顾 搜索 返回列表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 —2023年1月7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作者: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进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4773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坚定的行动中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在有力的落实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9899 件,审执结47417 件,同比分别下降2%和3.7%,法官人均结案208件。其中,中院受理案件5318 件,审执结5117 件,同比分别下降11.82%和11.15%。全市法院9个集体和1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其中柴继红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峨山县法院被命名为“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江川区法院被评为“云南省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先进集体”。

一、强化政治建院,坚决夯实法院发展根基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市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标准,衡量审判质量、检验办案效果、解决审判执行突出问题,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省高院报告重大事项23件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干警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充分发挥“一网两微”新媒体矩阵效应,牢牢掌握司法宣传主导权。积极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扎实抓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

二、围绕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宽严相济守护社会稳定。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3563件,同比上升12.68%,判决生效4021人。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政治安全,依法严惩间谍、宣扬恐怖主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案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4件76人,二审审结2件29人。建立健全涉黑恶案件审理庭审保障、综合分析制度机制,在全省法院率先出台对有组织犯罪涉案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扎实推进跨境违法犯罪整治,一审审结相关案件169件285人,二审审结相关案件32件56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3件,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788件,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99件。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236件。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77件。加大腐败犯罪惩治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6件,判处处级以上贪腐分子9人,其中厅级2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行心理干预、轻罪记录封存,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6件。从严把握标准,规范审理程序,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238件。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24271件,审结22271件,同比分别上升3.35%和5.96%。加强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案件5431件;积极服务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4841件,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院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对产权司法保护、打击虚假诉讼、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15方面重点任务进行明确;中院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在省级考评中名列前茅,办理破产指标不断取得新突破,推动玉溪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依法审理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案件18件,中院裁定批准执行今玉房地产、林海标件、司艾特药业三家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其中,林海标件破产重整案的成功办理,让曾经的云南紧固件制造龙头企业涅槃重生。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着力构建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司法保护格局,积极探索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54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2件。
    府院联动妥处行政争议。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40件,其中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91件,裁定予以执行158 件。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化解各类行政纠纷29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审结涉及征收拆迁、拆临拆违类案件126件。妥善审理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等案件48件,服务“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发送司法建议31条,推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同比上升1.08%。
    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围绕玉溪市委确定的绿色发展、工业强市、共同富裕三大核心战略,找准司法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专题就“三湖”流域环境资源案件情况、涉数字经济产业案件情况开展司法大数据分析研究,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向11家单位发出基于司法大数据的玉溪经济社会评估指标高风险提示函,助力风险防控化解。深入推进“四个专项行动”,妥善审理传播性病犯罪、拐卖人口犯罪、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妥善做好婚姻案件、执行案件等可能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命案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民事调解,积极开展行政和解,做好刑事自诉调解、刑附民案件调解,持续开展突出矛盾风险隐患排查。积极向党委汇报,玉溪辖区6个县(市、区)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党委、政法委综治考核体系。积极融入玉溪智慧城市建设,向全市各类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涉刑事处罚人员信息4332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498条。大力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中院被命名为“第四批玉溪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三、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维护群众利益
    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1729件,执结20823件,执行到位25.2亿元。积极开展执行工作“深化整治年”活动,全市法院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99.29%、执行案件执结率为95.83%。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13647人次,司法拘留被执行人53人次,移送追究拒执罪2件2人,形成依法惩治“老赖”的高压态势。
    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着力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审结涉住房、医疗、养老、教育、就业、社保等案件618件。围绕促进家庭和谐,审结婚姻、抚养、赡养、继承等案件3093件。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一体化处理,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804件。促进信访矛盾实质化解,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46人次,同比下降12%。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申报司法救助案件71件,发放救助金230.6万元。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0.2万元,体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品质。优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办理;全面推行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电子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2.1万件次;拓宽参与诉讼渠道,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创新开展“法院+邮政”集约送达综合服务模式,中院成立全省法院首家法邮合作实质化运行集约送达中心,初步实现民事、行政、执行案件法律文书的集约高效送达。大力推行一站式多元解纷,加强类型化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探索推进“法院+保调委”“法院+工会”矛盾纠纷调处方式;推动多元解纷服务力量向基层、社会、重点行业领域延伸,设立诉调对接中心1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第三方调解室30个、特邀调解组织76个,在册调解员307名,调撤各类案件11216件。

四、深化改革创新,深耕细作增强发展动能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类案不同判”问题,探索形成“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凝聚共识、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统一法律适用新模式。中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的工作意见》,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沟通指导和批案办理作出具体要求,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全面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坚持“均衡结案不松懈,执法办案无淡季”理念,玉溪法院审判质效综合排名位居全省17个中级人民法院第4。坚决落实“以案定员”改革要求,从管理模式上打破原有的业务庭室壁垒,中院按业务类别组建审判、执行团队6个,对团队收结案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办案之星”评比活动7期,提升法官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把优秀党员法官打造成玉溪法院的“玉变先锋”。
    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进诉讼案件冷数据上云工作,积极探索以本地机房为核心,以华为云、联通云、移动云为拓展的法院数据备份存储模式,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等融媒体平台刊发推广。坚持从细节着眼的“微创新”工作理念,自主创新研发的智能签到刷卡等3个系统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五、加强队伍建设,凝心聚力锻造法院铁军
    突出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强力推进轮岗交流工作,对22名科级以下公务员、9名书记员进行交流轮岗。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通过脱产培训、网络课程、视频会议等方式组织干警参加培训,全面提升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坚持必要台阶和递进式培养,注重把年轻干部安排在吃劲岗位、基层前沿实践历练,选派青年法官承办重大刑事案件、主持涉众矛盾纠纷调解、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组建应急志愿者服务队参与网格包保社区疫情防控、“创文创卫”工作。
    重点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中院党组与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协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大整顿,中院出台《关于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一体推进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和常态化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扎实开展“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认真做好“谢明案”以案促改工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深入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防止充当司法掮客、以案谋私等行为发生。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中院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资源审判、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圆满完成省高院组织驻滇35名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玉溪法院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中院办结政协委员提案2件。认真开展阳光司法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深入贯彻落实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中院办理检察建议21件,依法审结抗诉案件10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落实律师调查令制度。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965件。认真落实司法公开要求,公开裁判文书13546篇,直播庭审5947场次。

2023年主要任务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努力确保政治忠诚更加坚定。
    二、以高度的法治自觉依法履行职责使命,努力确保护航发展更加有力。
    三、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确保司法公信更加彰显。
    四、以高度的斗争自觉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努力确保作风素能更加过硬。
    五、以高度的团结自觉凝聚力量推进发展,努力确保发展动能更加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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