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卢滢吉)近年来,元江县纪委县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022年,县纪委县监委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为政治监督重点,落实纪委书记对“一把手”政治谈话20人次,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13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58.1%、33.1%、4.1%、4.7%。通报典型案例18期73人,督促建章立制20余个,出台《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奖励实名举报3人,受理信访举报220件,其中检举控告67件。 在“猛药去疴”的同时,县纪委县监委坚持严的基调,精准施策、靶向补漏,建立片区协作联动机制,统筹力量攥紧监督拳头,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418件,立案173件173人,党纪政务处分25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7人,移送审查起诉11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挽回经济损失486.19万元。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坚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强化监督监管结合,巡视巡察、内部审计与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结合,做实以案促建、以案促改,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三不腐”贯通融合,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