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沈长学)近日,通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县纪委县监委牵头,抽调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组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十三届县委第四轮被巡察单位、学校、社区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评价。 本次检查考核评价,各专项检查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和整改情况销号台账,结合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了解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逐一对账销号。 通过检查考核,1个单位、4所学校、11个社区党组织存在“三个聚焦”及其他方面的问题419个,目前,已整改384个,尚未整改完毕问题9个,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26个,废止制度3项,新建制度44项,修改完善各类制度34项,退缴违规资金、挽回经济损失8.439万元,返还群众资金9.01万元。 “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是落实‘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室负责人表示,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跟进,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提升巡察质效。 “每次考评都相当于一次巡察整改‘回头看’。考评结束后,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被巡察单位,县纪委县监委持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整改完善,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见底清零。”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