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鹏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赋予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更为丰厚的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这一关键时期,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和驻村工作队队员,要在新时代践行群众路线,用好基层党员和检察干警的“双重身份”助力乡村振兴。
要做基层党员的“带头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驻村工作队队员肩负着建强村党组织的职责,作为驻村党员干部,要找准工作定位,与村“两委”共同做好所在村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到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要面对问题不回避、不退缩、不逃跑,主动向前、担当作为,充分引导调动村“两委”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帮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共同推动所在村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同时,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帮助村干部提高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发现外出务工优秀人才、返乡能人、致富能手,培养他们加入党员队伍中,为村级组织储备后备力量。
要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只有心中装着群众,事事为人民打算,才能得到群众真心实意的支持”。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榜样,学习他融入群众、植根群众、心系群众、造福群众的群众工作方法,加强与村组干部的沟通联系,发挥他们熟悉各家各户情况的优势,合力开展服务工作。同时,在与群众沟通解决问题时,要增强换位思考意识,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以“办事如办家事、待人如待家人”的心态为人民群众服务,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真正让群众方便和满意,用真情赢得群众的认可和点赞。
要做法治思想的“宣传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磅礴的实践伟力。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普法强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首先要做好村组干部普法宣传工作,让村组干部成为学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人。其次要做好乡村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精准普法”工作,提供“法律上门”服务,重点宣传国家政策方针、法律知识,聚焦因案返贫难点,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建议相关部门提供司法救助,通过采取低保、就业、法律援助等社会帮扶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再次要发挥驻村更贴近群众的优势,在进村入户时向群众宣传典型案例、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积极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新蓝图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作为一名新时代青年干部,我们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我们既是追梦者,也是圆梦人,要时刻谨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勇挑重担、堪当大任,在基层一线谱写新时代青春之歌。 (作者单位:易门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