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卿青)近日,江川区江城镇的马某在烧烤店酒后滋事殴打他人,最终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7月29日凌晨4时许,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江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江城镇一烧烤店有人殴打他人,还将店里的桌子砸坏,请出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得知,马某(男,20岁)与朋友赵某、杨某等人到烧烤店喝酒、吃烧烤。其间,马某因为买单与赵某发生争执,借着酒性对赵某实施殴打。店主上前制止,不料马某越发嚣张,不停地辱骂,并将店内的3张桌子掀翻,致使烧烤店一片狼藉。 了解情况后,民警将马某及相关人员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调查,马某系前科人员,之前曾因打架斗殴和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罚。当天凌晨,因为吃烧烤买单与赵某发生争执,借着酒性殴打赵某,并将店内的3张桌子掀翻。 因马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