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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28   A02版:二版 往期回顾 搜索 返回列表
《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施行动员会召开
作者: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415
    本报讯(记者  李丹  邓星瑞)12月25日,《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施行动员会召开。会议对推进两部条例的贯彻实施发出了动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川铭主持会议,副市长王军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应有之义,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条例实施见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坚决把条例贯彻好、执行好。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贯彻实施条例的前提条件,把知法、懂法与守法、执法联系起来、贯通起来,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学习宣传,不断夯实条例实施见效的社会基础,更好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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