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易)日前,华宁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民警和群众合力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 12月3日晚上,华宁县青龙镇辖区村民张某拎着一个麻袋走入派出所,民警接过麻袋打开一看,发现里面装着一只长相奇特的“怪鸟”。此“怪鸟”有着猫头鹰的身躯但是面部偏平,像猴面。张某自述,“怪鸟”是他在地里干活时发现的,当时它已经飞不起来,看着它不寻常的体貌特征,张某及时将其送到了青龙派出所救助。经专业人士鉴别,这只“怪鸟”学名草鸮,俗称猴面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过民警细致检查,该猴面鹰虽然无明显的伤势,但因受惊无法起飞。为防止猴面鹰受到伤害,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放入笼子保护起来。经过民警的悉心照料,猴面鹰很快恢复了体力,活动自如,民警遂将其带到户外放归大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