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仕明的提名: 任命王江辉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董锋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永彬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叶芷伶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何斌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黄金荣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有富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魏蓉英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宋城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秦绍有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