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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21   A04版:四版 往期回顾 搜索 返回列表
保洁员捡到手机将其格式化
赔偿400元损失费
作者:通讯员武正琼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455
    本报讯(通讯员 武正琼)5月7日,易门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耐心调解,化解了一起因捡拾手机引起的矛盾纠纷。
    5月6日22时许,汤某到某宾馆登记住宿后,便到宾馆地下室打台球,其间将一部价值2000余元的手机遗忘在台球室。5月7日10时,汤某发现手机遗失便前往宾馆前台调取监控视频,发现手机被宾馆保洁员拔某捡走。台球室负责人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拔某将手机归还给汤某。16时许,拔某将手机交还给汤某,汤某发现其手机被格式化,手机内存储的买卖合同等重要信息及图片全无,一时情绪激动与拔某争吵起来。
    接到报警后,易门县公安局巡特大队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并制止双方争吵。了解情况后,民警向拔某开展普法教育,拔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经过民警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汤某和拔某达成和解协议,拔某当场赔偿汤某400元损失费。
    警方提示: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市民在拾得遗失物后,应当返还失主或送交公安机关等部门。拾得人在归还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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