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交办第二十批群众投诉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其中:玉溪市7件。玉溪市委、市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收到的交办件转由涉及的有关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 按照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玉溪市7件群众投诉举报件情况向社会公布。 交办投诉举报件具体情况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xi.gov.cn/)进行详细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情况公开(2024年5月29日)
玉溪市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