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海花)“我又没有从中获取利益报酬,只不过是帮他们刷流水,你们凭什么调查我?”近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帮信”案件。 今年4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李棋辖区男子毕某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以刷流水名义帮助他人“洗钱”,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民警迅速将涉案人员毕某传唤至李棋派出所进行深入调查。经查,毕某按照“上线”人员的要求,在明知转入其银行卡的钱为电信诈骗资金的情况下,仍然帮助“上线”人员将转入的电信诈骗资金转到指定账户。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毕某名下的银行卡涉及3起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李棋派出所已协助相关银行冻结犯罪嫌疑人毕某财产。 6月4日,毕某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提醒:出租、出借或者出售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信息网络犯罪相关款项,就属于“帮信”违法犯罪行为,和有无获利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