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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8   A04版:四版 往期回顾 搜索 返回列表
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引领
持续探索创新“三湖”保护治理体制机制
作者:玉溪市湖泊管理局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2983
     抚仙湖风光。多年来,玉溪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己的母亲湖,倾心倾力推进抚仙湖、星云湖和杞麓湖源头治理、精准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全民治理,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坚决打好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 通讯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这一重要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通过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我们深刻认识到“三湖”保护治理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治湖责任体系仍需健全,保护治理措施仍需创新,监督管理制度仍需完善,绿色转型发展仍需深化,基础研究能力仍需提升。针对这些难点堵点盲点,市湖泊管理局将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三湖”保护条例,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为引领,持续探索创新“三湖”保护治理体制机制,努力闯出一条湖泊保护与绿色发展良性互动新路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增添“三湖”亮丽底色。

要在构建责任体系上深化
    聚焦“三湖”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深化探索创新法规制度、网格管理、治湖责任体系,构建“法规健全、网格清晰、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管湖治湖责任新格局。一要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学好用好“三湖”保护条例,研究出台“三湖”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船舶入湖许可办法、拦蓄带管理制度、垂钓管理规定等条例配套措施,进一步细化补充条例内容,构建以条例为主、配套措施为辅的“1+N”湖泊保护法规体系。二要健全网格管理体系。按照条例关于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的规定,制定落实“三湖”保护治理网格化管理方案,全面压实乡镇(街道)、村组管理责任,深入推进辖区内面源污染防治、沿岸污染源控制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入湖河道、沟渠、滩地等区域日常管护,构建责任清晰、上下联动、实时监控、闭环运作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体系。三要健全治湖责任体系。聚焦“三湖”保护条例法定职责,结合机构编制方案明确职责,制定落实市、县(市、区)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市级相关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压实沿湖三县(市、区)主体和属地责任,着力理顺各级职权关系,构建边界明晰、纵向发力、横向衔接、高效运转的管湖治湖责任体系。

要在探索治湖措施上深化
    围绕“三治一改善”治湖思路,按照“水质改善是硬道理、措施有效是硬道理”工作要求,深入做好措施判别文章,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兼修、长效施治,清内源、减外源、扩生态,全面系统加强“三湖”保护治理。一要持续推进外源治理。聚焦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抓住减少入湖污染负荷这个核心,紧盯总磷、溶解氧、COD、pH值等主要污染指标,深入推进“三湖”保护治理三年行动七个专项工作,突出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乡“两污”治理、主要河道水质提升、绿色转型发展四个重点,加快构建城乡污水治理、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两个闭环,最大限度减少外源污染,全力推动“三湖”保护治理取得新突破。二要探索推进内源治理。研究论证制定湖泊内源污染治理五年行动方案,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项目、技术、资金支持,在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分步分区研究启动底泥疏浚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生态调控、增殖放流、藻华防控、水生植物恢复等内源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内源污染存量,努力加快改善湖泊水生态。三要深化联动补给机制。进一步优化“三湖”流域水资源配置,探索建立“三湖”流域水资源联动补给机制,积极谋划推进华宁大龙潭向“三湖”流域生态补水和供水替代,探索开展星云湖向抚仙湖补水可行性研究,深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严控严管、用活用好、增值赋能,努力实现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再到水市场的全过程运营管理。

要在建立监管制度上深化
    按照“三湖”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规范运行管理,着力推动行政执法、联动督导、执法监督等工作规范管理。一要深化行政执法机制改革。推进“三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市级执法力量下沉一线,制定落实“三湖”相对集中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制定出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广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多层级联动、多部门参与、全领域协同的执法协作新格局。二要深化执法监督管理。制定试行湖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普法宣传、规划审查监管、建设项目审查监管、水资源保护管理、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入湖船只管理、行政许可、保护治理规划和项目指导、“三湖”基础研究等十项业务工作规程,推动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费、污染者受罚、保护者奖励”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三湖”流域全方位生态管护体系,推动生态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要深化联动督导机制。按照“发现问题、查找根源、拉响警报、提出建议、跟踪落实”要求,探索深化上下联动网格督导工作机制,着力完善督导网格、信息化监管、三联一同工作机制,努力构建问题发现整改闭环,推动基层一线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要在推动绿色发展上深化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系,稳步有序推动绿色转型发展。一要提高政策把握水平。把“三湖”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流域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作为基本要求,以削减入湖污染负荷为核心,以市场化可持续为方向,探索推行流域产业发展正负面清单,谋划推动生态保护核心区划定区域经营活动,着力完善产业发展配套政策,逐步优化“三湖”周边业态布局,努力推动“三湖”流域绿色化低碳化发展。二要提高空间管控水平。围绕管好空间准入、限制环境准入、优化产业准入要求,认真落实“三湖”保护条例、“两线三区”管控相关规定,严格审查“三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建设项目,从严监管“三湖”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加强空间管控,努力多为今后留白。三要深化湖外用水循环。紧紧抓住管水治水这个“牛鼻子”,统筹生态保护与生产功能,始终坚持以水定产,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协同推进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性工程建设与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探索推动调蓄带与入湖河道治理线、河沟分离与清水入湖有机衔接,加快形成“一带多线”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大格局,推动农田尾水、初期雨水、散漏污水等水资源在湖外循环利用,努力构建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闭环2.0版,进一步提升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要在健全科研体系上深化
    围绕构建“一库三站多点”格局,搭建开放式研究平台,深入开展湖泊基础研究,努力提升精准治湖科技支撑能力。一要搭建研究平台。加快组建玉溪高原湖泊研究院,整合现有科研机构力量,联合建设玉溪高原湖泊大科研中心,探索建立监测分析中心、联合研究平台、定期学术交流机制,着力搭建“三湖”基础研究平台体系。二要强化人才培养。加快组建“三湖”保护治理专家库,积极引入省内外高水平湖泊研究机构和人才队伍,组织地方科研团队、科研人员融入式联合开展科研工作,建设湖泊保护治理科研人才培养和外部单位人才合作交流基地,合力推动湖泊保护治理技术攻关。三要深化基础研究。聚焦“三湖”保护治理重点难点堵点,统筹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研究,分批分类开展专项研究、常规监测等基础性研究,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努力形成一批可应用、可推广、有效果的科研成果,为精准治湖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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