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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20   A05版:五版 往期回顾 搜索 返回列表
“四个强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作者: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2238
     俯瞰玉溪中心城区风光。去年来,玉溪市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惠民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护好政治生态“绿水青山”。 本报记者 沈阳 摄
□ 秦俊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一要求为我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有关会议工作要求,结合玉溪实际,笔者认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工作必须在“四个强化”上下功夫。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要在强化宣传引导上下功夫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抓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整治工作,把集中整治和“惠民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要加强新闻宣传与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大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顺应时势变化和人民需求,宣传引导要更加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更加聚焦“十四五”规划特别是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加聚焦巩固拓展整治成果,既惩治腐败,又纠治作风,推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以高质量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要充分发挥有关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整治工作“安民告示”,向社会公开整治项目、反映渠道和监督方式,营造群众参与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托举报热线、网络举报平台等现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引向深入、落到实处,适时向社会通告整治进展、公布整治成果,实实在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要在强化作风建设上下功夫
    各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把依法、优质、快速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作为提高效率、转变作风的重点,把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深入基层调研,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抓好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发扬斗争精神、主动担当作为,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真刀真枪开展整治。要力戒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既坚决防止搞变通、走过场,责任“甩锅”、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脱离实际,又坚决防止搞“一刀切”、机械落实,重部署轻落实、重痕迹轻质效,层层加码、重复开展督导检查考评,给基层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还要从有利于推动“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解决的目标出发,强化警示震慑,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要定期选取一批典型案例,在重要时间节点或者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需要进行集中通报曝光,对问题集中的地区和部门,开展“自曝家丑”式的见人见事通报曝光,倒逼地区和部门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要在强化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为防止和杜绝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工作走过场,有关部门应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该项工作能长期坚持,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突出政治监督,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政治责任情况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强监督和强监管同向发力,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全过程抓紧抓实;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厘清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督导督促,对整治工作中问题线索排查、处置、立案、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等方面情况进行分级分类梳理排序,在整治结束后及时以“红榜”“白榜”通报曝光监督执纪成效,既亮出监督执纪的“红榜”,也晒出督促整治为零的“白榜”,压实整治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并肩作战、契合互补,上下贯通做好工作。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要在强化执纪监督上下功夫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重点,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紧围绕查处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领域、侵吞公共资产、啃食群众利益,以及利用国有投资平台公司搞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整治落实“四个不摘”“一平台三机制”等政策措施不力,“一把手”擅权妄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行为,利用职务便利欺诈骗保、截留套取及贪占挪用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资金的违法行为,整治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瞒报漏报、监管不严、推诿扯皮及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做到依规依纪依法、科学精准有效,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鼓励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推动成果转化,深化整治成效。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推进查办案件与以案促改深度融合,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边整治、边完善,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机制,把整治工作的实践创新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
   (作者单位: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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