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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报警 钳嘴鹳获救
作者: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463
    本报讯(通讯员 王梅)1月19日17时许,元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辖区群众李先生报警,称其在甘庄街道元江站停车场附近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大型鸟类,疑似国家保护动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经了解,李先生路过元江站停车场附近路段时,看见一只大鸟在路边草丛中扑腾着翅膀飞不起来。为防止大鸟受到伤害,便打电话报警求助。
    民警对大鸟进行了细致检查,肉眼未见明显受伤,只是精神欠佳。随后,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放置到提前准备好的纸箱内,带回队里悉心照顾,并联系县林草局工作人员辨认。经对该鸟进行科普比对,该鸟为钳嘴鹳,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次日,钳嘴鹳恢复体力,精神状态良好,符合放生条件。民警联合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将其带至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放归大自然。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不伤害、不笼养、不捕杀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栖息环境,为其取食饮水和隐蔽创造良好条件。一旦发现受伤、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要及时报警。坚决禁止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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