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的中流砥柱,是各级组织和单位的主心骨,他们不仅是组织者,更是引领者,他们的率先垂范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示范效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等于抓住了“牛鼻子”。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带好头、领好路,是有力的表率,更是无声的力量。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须做到以上率下 “上下同欲者胜,以上率下者强。”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是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大修改党章时,在“党的干部”一章中增写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党的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既是党章的明确规定,也是由其身份地位、职责影响所决定的。 坚持以上率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习近平总书记身体力行推动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给全党树立了标杆典范。在2013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政治局常委带头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2015年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聚焦对象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2016年启动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延伸到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这一系列举措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示范效应,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实现根本性转变,全面从严治党令出必行、驰而不息。实践表明,行动是无声的号令,身教是最好的榜样。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弘扬清风正气方面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须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监督 领导干部既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的主要践行者,也是引领广大党员创新实践的标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需从以下方面发力: 首先,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导干部岗位关键、责任重大,必须加强监督。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监督,特别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让领导干部真正发挥表率作用。 其次,要转变监督理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需要转变监督理念,切实提高监督质效。这就要求对党内监督的薄弱环节开出“药方”,着力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让党内监督动真碰硬、展现刚性。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巡视巡察这把“利剑”,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重要法宝”,不断完善党内各项监督机制。 再次,要创新监督方式。要畅通监督渠道和改善监督方式,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社会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最后,要坚持正面引导。要注重对领导干部“德”的考察,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作为领导干部任用、提拔的重要考察内容。要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好好干部的“五条标准”,让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真正发挥好表率作用。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须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都是激励我们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宝贵精神财富。”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百年奋斗的制胜法宝,是在前进道路上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强大武器;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党的政治优势和精神力量所在。党团结带领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成就,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并坚持了一整套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能否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央八项规定,以上率下推进作风建设,这是我们党以作风建设破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刹住了许多长期未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顽瘴痼疾,推动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作风建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还有许多雄关险隘要闯,还需要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人咬定青山不放松,接续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不仅肩负着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责任,也肩负着引领“绝大多数”创新实践的重任。因此,在新时代新征程,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做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践行者,以党的光荣传统凝聚力量,以优良作风取信于民,以上率下、示范引领,把党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作者单位:中共玉溪市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