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燕竹)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有的驾驶人会想,不让开汽车,那骑“小电驴”总没事吧?错!酒后驾驶电动车同样要受到处罚。 近日,澄江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右所镇辖区横大线秧郎村路口处,一名男子骑电动车摔倒掉进沟里。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没想到驾驶员竟在沟里熟睡打呼噜,一股浓郁的酒味扑面而来。考虑到驾驶员饮酒过量可能会危及身体健康,民警迅速联系救援车辆,将其送到医院救治。 经了解得知,驾驶员刘某与朋友晚饭一同饮酒,饭后刘某骑电动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因意识模糊撞上路边电线杆导致事故发生。经鉴定,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92mg/100ml,系醉酒驾驶非机动车。酒醒后的刘某对醉酒后骑车差点酿成大祸的行为非常后悔。 目前,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对刘某作出罚款500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