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龙斌)5月18日晚,玉溪中心城区街头出现惊险一幕,4名孩童挤乘一辆共享单车在车流中穿行,这一危险行为被执勤交警及时发现并制止。 当天晚上,红塔公安分局交管大队一中队在中心城区珊瑚路与玉兴路交叉口开展夜查。交警注意到一辆挤乘4名孩童的共享单车在熙熙攘攘的车流中穿行,十分危险,随即将车辆拦下。经检查得知,这4名孩童均为未成年人,骑车的孩子年仅9岁,是4人中年龄最小的,乘车的3人中,2个12岁、1个14岁,均未达到骑行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 执勤交警对4名孩童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险性。随后,联系孩子们的家长到现场将孩子领回。 警方提醒:共享单车仅限一人骑行,且必须年满16周岁才能骑行上路。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让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远离危险骑行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