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峨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对2024年12月以前路面依法查扣、长期无人认领且已达报废标准的涉案车辆予以公告,相关车主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能携带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机动车合法手续到峨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及交通事故对策和宣传教育中队办理手续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强制报废。车辆清单请登录峨山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查询,网址:http://www.yxes.gov.cn。 特此公告 峨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