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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玉溪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升级”
作者: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550
    本报讯(记者 白诚颖)记者6月19日从玉溪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具体调整如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至744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至6720元/人/年。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方面,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升至968元/人/月。同时,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其中,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为1035元/人/月,二档为518元/人/月,三档为311元/人/月;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为187元/人/月,二档为109元/人/月,三档为62元/人/月。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也有变动,集中养育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提升至2010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提升至1370元/人/月。
    市民政局数据表明,截至2024年末,全市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52692人、特困人员4075人,实施临时救助6566人次,年均支出救助资金3.5亿元。目前,我市借助“一卡通”平台发放社会救助资金,让社会救助工作更便民、安全、高效,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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